日前在中国——欧盟建筑标准与节能研讨会上获悉,我国将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建筑能耗。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巡视员武涌在会上说,建设部将建筑节能1亿吨标准煤目标分解为五项内容,即:新建建筑节能6150万吨;北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1600万吨;大型公建节能运行节能1100万吨;可再生能源节能1100万吨;绿色照明节能1000万吨。为了推进目标的落实,建设部将主要采取五大方面的措施。
五项措施主要有:
一是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将新建40亿至50亿平方米建筑。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4个直辖市执行65%的节能标准,到“十二五”全国范围内执行65%的节能标准。同时,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建立符合中国特点的节约型住宅建设和消费模式。
二是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亿平方米的工作任务。北方地区节能改造的内容主要是围护结构改造、计量改造、供热系统改造。
三是 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其主要工作内容为:能耗监测、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及制度建设。24个示范省市确保完成2008年年中能效公示任务,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四是 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其具体措施为,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扩大示范效应;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制定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技术设计指南、施工关键技术指南、关键设备可靠适用性评估标准等。
五是 推广绿色建筑及低能耗示范。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了“一百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一百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工作。通过“双百工程”的建设,形成一批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