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
根据市安质监总站(2008)第54号文《关于贯彻执行“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的通知》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本市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2009年度的全要素质量评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申报
1.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应先填写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质量评估委托书(以下简称质量评估委托书),质量评估委托书可在混凝土和构件网网上下载(混凝土和构件网:http://www.scpcp.sh.cn,也可到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领取,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3号楼219室,邮编:200032,联系电话:64687422,联系人:马海英,周惠玉)。
2.本市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于2009年1月15日之前,将“质量评估委托书”按规定填写后,以书面形式送至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
二、评估受理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收到生产企业的“质量评估委托书”后,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即予以受理。
三、评估内容
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质量评估依据《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质量管理规程》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主要内容为: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质量控制和实物质量抽检。
四、评估日期
2009年度全要素质量评估工作将于2009年2月15日开始,至2009年5月20日结束。
五、评估报告与结论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根据质量评估后的结果和日常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出具“质量保证能力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复评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四种情况。
上海混凝土质量评估事务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