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局部承压
第4.4.1条 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的局部承压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如果在局部承压区还有非局部荷载同时作用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K--轻骨料混凝土构件的局部承压强度设计安全系数,按表3-2-1采用;
Nc--考虑局部承压时的纵向力;
Ac--局部承压面积;
ω--荷载分布的影响系数:当局部承压区内的荷载为均匀分布时,取ω=1.0;当局部荷载为非均匀分布时(如梁、过梁等的端部支承面),取ω=0.75; β--轻骨料混凝土局部承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按第4-4-2条的规定采用; σ--非局部荷载所产生的轻骨料混凝土压应力。
第4.4.2条 轻骨料混凝土局部承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图2 确定局部承压时计算底面积Ad的示意图
式中
Ad--局部承压时的计算底面积,按图4-4-2取用。
由公式(4-4-2)算得的系数β值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图2(a)、(b)、(g)、(h)的情况下--不大于2;(c)、(d)情况下--不大于1.5;(e)、(f)的情况下取β=1。
图中尺寸
a--矩形局部承压面积Ac长边的一半;
b--矩形局部承压面积Ac短边的一半;
c--矩形局部承压面积Ac外边缘至构件边缘的最小距离;
d/2--圆形局部承压面积Ac的圆心至构件边缘的最小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