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商务部商改司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609号),该文件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二是大力发展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大中型城市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条件成熟的地区应限制现场搅拌砂浆。
三是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从2005年40%提高到70%,水泥散装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