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申请现场搅拌办理程序及服务承诺
一、受理部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联系电话:2278392)
二、审批范围:根据市政府《关于端州区内建设工程统一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通知》(肇府[1997]121号),建设工程申请搅拌混凝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使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特种类型混凝土的;
2、 因道路狭窄等原因,预拌混凝土运输车无法到达施工现场的;
3、使用少量混凝土的;
4、其他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
三、审批程序
1、申请受理;
2、市散办工作人员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如因施工现场原因提出申请的,需到现场实地勘察,有市散办提出书面意见交建设局领导审批。
3、经局领导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肇庆市混凝土现场搅拌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由散办
给予书面答复。
四、提交材料
1、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的申请书;
2、《肇庆市建设工程现场搅拌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审批期限:
自收到申请及资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