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圣有对黑龙江二建的投诉
各会员单位:
现将大连圣有混凝土有限公司对黑龙江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大医新校区体育馆、体育场工程”拖欠砼货款的投诉转发给你们(注:该工程将改变施工单位,提醒各会员单位注意)。望各单位严格按照《大连市预拌混凝土和工程检测协会行业规范经营自律公约》的规定执行。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和工程检测协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
投 诉 函
大连市预拌混凝土和工程检测协会:
2006年5月1日,我公司与黑龙江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砼买卖合同书》,建设单位为:大连医科大学,工程名称为:大医新校区体育馆、体育场工程,我公司依照合同规定暗示供应混凝土。
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供应1000m3砼结算一次砼款,我公司现以供应7976m3砼,已付工程款2,109,385,00元,还剩余463,885,00元工程款没有结算。按照合同规定,我公司多次催款未果。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我公司决定对该工程剩余部分砼暂时停供。
请协会支持我公司所采取的措施,在此表示感谢。
大连圣有混凝土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