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自张建工[2006]29号文:《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我市商品混凝土的用量有了相应的提高。为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防止由于生产量的增加而可能造成的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松弛,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控制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设局建工科会同我站于11月31日、12月1日对全市8家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试验室管理及生产管理等几个方面。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运行正常,能充分认识到商品混凝土质量控制的重要性,重视内部质量管理,建立了基本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设备,通过一定管理制度和生产控制,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产品质量基本稳定。
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技术力量不足,质量体系文件资料不完整,内容填写不规范,归挡不全、不及时等问题。
2、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企业不能做到严格按规范对各种原材料按批复试,原材料进场台帐与材料试验情况无法对应,原材料批号、数量、试验记录的编号无规范管理,缺乏可追溯性。
3、试验室管理。部分试验室混凝土配合比通知与拌楼实际混凝土生产配合比不能吻合,缺乏配合比调整管理制度。大都不能做到结合混凝土配比各因素进行设计和试配比对并归纳汇总出有效理论配合比,不能有效指导生产,生产配合比依据不足。试验室环境不整洁,对试块养护采用直接水淋水喷的方法。个别企业试验设备检定已过期数月。
3、试验室管理。部分试验室混凝土配合比通知与拌楼实际混凝土生产配合比不能吻合,缺乏配合比调整管理制度。大都不能做到结合混凝土配比各因素进行设计和试配比对并归纳汇总出有效理论配合比,不能有效指导生产,生产配合比依据不足。试验室环境不整洁,对试块养护采用直接水淋水喷的方法。个别企业试验设备检定已过期数月。
4、生产管理方面。生产称量设备检定和校验不及时,计量误差超过允许规定;对首盘坍落度与每批坍落度的抽查和记录存在不全面或管理混乱现象;对浇注地坍落度抽查工作普遍不够重视。
通过本次检查,希望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对照各自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制定改进与提高质量的措施,完善质量控制过程,使混凝土质量稳定提高。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6年11月18日
附:本次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检查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问题 |
1 |
现代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试验室主任无企业任命书,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技术人员数量偏少;
2. 原材料入库管理记录不能符合追溯要求;
3. 养护试块采用水浇保湿,项目检测相关记录不全,水泥的性能试验近一个月未做,试验原始记录有涂改,试验室设备检定已过期数月;
4. 集料含水率测定记录到10月22日,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2 |
大成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有关材料台帐不全,试验记录缺失,原材料可追溯机制未建立完整;
2. 试验记录部分原始资料缺失,水泥、粉煤灰留样桶太少;
3. 集料含水率测定与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不一致,集料称量误差超允许误差,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3 |
金丰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原材料管理台帐不完整,可追溯机制不够清晰;
2. 试验设备使用记录内容不完整;
3. 集料含水率测定与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不一致,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4 |
东南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原材料管理台帐内容不完整;
2. 试验原始记录与所出试验报告有数据不符现象,配合比调整制度未严格执行;
3. 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5 |
兴港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原材料试验与管理台帐无法对应,缺乏可追溯性,掺合料、外加剂缺少应有的常规性能检验;
2. 试验设备的档案管理不规范;
3. 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未注明调整理由,集料含水率测定记录至10月27日,生产设备的计量误差超过允许偏差范围,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6 |
兴港商品混凝土公司洪桥分公司 |
1. 原材料进场管理台帐不完整,缺乏可追溯性;
2. 有试验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不符现象;
3. 集料含水率的测定数据与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中不符,生产设备称量有计量误差超过允许误差,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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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记商品混凝土公司
|
1. 原材料追溯机制要进一步完善;
2. 试验原始记录数据有涂改现象;
3. 配合比调整通知记录内容不完整, 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
8 |
一冶大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
1. 企业技术负责人未见任命书,企业技术负责人与试验室主任的主次关系应明确;
2. 试验室未对掺合料、外加剂的常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现场骨料有混堆现象;
3. 生产配合比与配合比通知单内容不相符,配合比调整方式不规范,调整记录内容不完整;
4. 抽查每盘搅拌时间低于30s,生产称量误差超允许误差,首盘坍落度记录及每批坍落度记录不完整,未见浇筑地现场坍落度抽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