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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散办【2007】10号:关于开展全区散装水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3-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桂散办【2007】10号:关于开展全区散装水泥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散装水泥办公室文件
 
 
各市(柳铁)散装水泥办公室:
  我区散装水泥工作纳入法规化建设,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已有十年时间。十年来,全区散装水泥政策和法规不断完善,各级散装水泥办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年二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全区散装水泥办系统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散装水泥管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以推动广西“十一五”发展散装水泥规划的实现。为此,决定在今年内,对全区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和应缴、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相对人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现将具体部署通知如下:
 
  一、必额树立散装水沱行政执法的意识,落实到行动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散装水泥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加强对水泥市场的监管和调控,使“鼓励散装,限制袋装”体现反差效应,引导和推动散装水泥发展,以此为目标,也是考核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政绩的重要指标。在现行政策和法规中,政府已赋予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行政征收权,行政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并规定了执法范围和内容。关健要履行职责。“十一五”期间,我区要争取出台散装水泥管理条例,必须要在此前建立优秀的执法队伍,培育良好的执法环境,奠定扎实的执法基础。坚决纠正懒惰、拖拉、推诿、扯皮、冷漠的工作作风。各级散装水泥办及其工作人员对行政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如果对该检查的不检查,该征收的不征收,该处罚的不处罚,应以失职论处。
 
  二、对散装水泥使用单位和水泥生产企业实行全面的执法检查。垒区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从2007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所定必须使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包括辖区内在建和报建的工程)、水泥制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调查,进行统计。在此基础上进行逐个执法检查。对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企业新增散装水泥供应能力是否达标,对应缴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也要逐个进行执法检查,除当年应收尽收外,对历年拖欠专项资金也要作出计划补缴。各市要编制实施执法大检查计划,并报自治区散装办备案。
 
  三、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出违规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建设工程,要发整改通知予以纠正。如果县城或农村项目违规者众多,应举办相应学习班,宣传散装水泥意义和政策,落实使用散装水泥的措施.对地级城市违规者,必须严格处罚,决不姑息迁就。对恶意拖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水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追缴、处罚,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建立散装水泥办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月报制度和对建设工程用散的监控制度.各市散装办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办公手段对辖区范围内必须用散装水泥的建设工程和应交专项资金相对人进行调查、统计、分类归档,每月进行跟踪统计上报。各市散装办要根据区散装办设计的统计报表填报,以便掌握全区行政执法动态,及时通报、交流和总结。
 
  五、将宣传、协调、征收三项管理和行政执法紧密结合进行。凡进行执行检查的建设工程和企业,执法人员应带上宣传资料和“必颓使用散装水泥告知书”、“必须上缴或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告知书”(区散装办统一印制)送发给单位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耐心宣传用散意义及政策规定,核实是否使用散装水泥和上缴、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建设工程和水泥生产企业提出的困难,散装办应积极协调,切实帮助解决散装水泥供、运、储、用的实际困难。努力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民多办实事。
 
  六、熟练掌握法律武器,严格按执法程序壹赴案件。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规程(试行)》。执法人员从介入执法检查到行政处理的垒过程,都应按执法程序办理,特别注意亮证和取证工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
 
  七、加强领导、暮实人员和经费,建立长效机制。自治区散装办在执法大检查中,实行首长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黄宗武任组长,施健,蒋敦秋任副组长。各市散装办要由一名主要领导抓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分工业务科或执法科负责组织日常工作,其他科室人员要积极配合,特别在抓执法普查这项中心工作中,凡具有执法资格人员都要参与行政执法大检查,采取分人分片包干检查.要落实执法检查的经费,配备交通工具。通过行政执法大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带动散装水泥其它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突破重点、难点,培育、宣传亮点。大面积实施执法检查是件新事物,必然碰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区、市散装办要加强通报,沟通信息,发挥散装办系统公权之优势和集体之智慧,集中力量解决执法过程的重点、难点。必要时,由自治区散装办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重点解决问题。各市散装水泥办应加强向主管部门的请示汇报,做好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办工作。注意发现遵法守法的典型进行宣传,区散装水泥办以“简报”形式及时通报大检查动态,表扬先进。
 
  九、做好督促、交流和考评工作.区散装办执法督查科是全区行政执法的具体管理部门,除直接对区直重点工程和直接管辖的水泥生产企业实行执法检查外,还要对各市行政扰法工作实行督促、检查和考评。按照《广西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责任制年度评议办法》,该次行政执法纳入年度散装水泥目标管理。自治区散装办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交流经验,通报失职行为。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个人,区散装办将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其人事处或使用方面的建议。2007年自治区散装办将在5月份、11月份召开两次行政执法工作讲评小结会,适当时召开一次执法工作现场会,不断推进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深入开展。
 
 
附件:广西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统计月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
 
 
 
广西散装水泥行政执法统计月报表
填报散装办名称:    当月出动执法检查总人次:——  填报时间:    年月  日
检查的建设工程或水泥企业名称
负责该项目或企业的执法检查人名单
执法检查时间
执法检查内容
该项目或水泥企业预缴或应缴专项资金数
被检查单位存在主要问题
散装办解决的办法
检查后效果
是否送宣传资料
对存在问题将采取的进一步措施
 
 
 
 
 
 
 
 
 
 
 
 
 
 
 
 
 
 
 
 
 
 
 
 
 
 
 
 
 
 
 
 
 
 
 
 
 
 
 
 
注释和填写说明
1执法检查内容:(1)是否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2)是否按规定上缴或预缴专项资金.(3)新建、扩建、改建水泥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套散装水泥装备。
2、被检查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全部使用袋装水泥或现场搅拌,(2)未按比例用散装水泥,
(3)未缴或未预缴教装水泥专项资金.(4)未足额缴纳专项资金.
3散装办解决的办法:(1)宣传;(2)协调;(3)发工程整改通知;(4)发补缴专项资金通知;(5)处罚。
4检查后效果:(1)认识提高,(2)表态纠正违规;(3)已接规定用散装;(4)已按规定补缴专项资金。
5、宣传资料:(1_)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2)必须使用散装水泥告知书.{3}必须缴纳或预缴专项资金告知书.
6对存在任何问题将采取进一步措施:(1)再次检查,(2)强令纠正违规行为(3)处罚:(4)申请法院执行.
7 以上6项注释内容在填报栏目里直接对号填(1)或(2)……等阿拉伯数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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