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将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代替了GB 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与GB 8624-1997相比,新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在标准中对铺地材料和管道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作了单独规定,燃烧性能等级由下标f1和L来分别区分;
●对材料燃烧性能级别的划分由A级(匀质材料)、A级(复合夹芯材料)、B1、B2和B3五个级别改为A1、A2、B、C、D、E、F或A1f1、A2f1、Bf1、Cf1、Df1、Ef1、Ff1或A1L、A2L、BL、CL、DL、EL、FL七个级别;
●对材料燃烧性能级别判定所用的试验方法以及判据有大的变化,特别是考虑了燃烧的热值、火灾发展速率、烟气产生率等燃烧特性要素;
●燃烧性能分级适用的材料范围有所变化,对原标准规定的部分特定用途的材料,如窗帘幕布类纺织物、电线电缆套管类塑料材料的分级不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