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南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的发展,化害为利,提高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六部委「1994]14号文《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南京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并结合去年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实际情况,南京市出台了粉煤灰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出台的粉煤灰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是在去年与各粉煤灰公司签订目标责任状、交纳风险抵押金的基础上制定的,按指标类和综合评价类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是对各粉煤灰公司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经营诚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的全方位的考核。
考核办法还明确规定,对各粉煤灰公司除在各自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范围内进行奖惩外,每年还专门从市粉煤灰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中列支专款用于奖励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贡献突出的单位。真正达到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