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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府再次强调 四级大风禁止土方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4-0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华商报
核心提示:西安市政府再次强调 四级大风禁止土方施工
  4月2日,西安市召开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会,规定出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防止扬尘。 

  4月2日,西安市政府再次强调,施工工地必须以不低于1.8米的硬质材料围挡并定时洒水降尘;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 

  建设施工中产生的渣土和各种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及时清运;装卸、储存、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喷淋、围挡、遮盖、密闭等有效防止扬尘的措施;运输时,必须使用密闭装置;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 

  城市建成区内的清扫保洁,应当采用湿式作业或者机械吸尘等清扫方式。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应对土地裸露部分采取绿化或者硬化措施。因施工造成扬尘污染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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