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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项目招商引资

  • 发布日期:2009-07-27 00: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招商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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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投资金额:55亿元 

所属地区:湖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起点位于邵怀高速公路大水互通与邵怀高速公路相接,向南经洞口县、武冈市市区、新宁县、终点达到塔子寨(湘桂界)。本项目全长约90.02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工可报告已完成评估,工可设计单位正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编;设计单位招标正在进行;预计2009年10月开工。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5亿元。 

  二、项目途径地区概况:邵阳市现辖九县(市)(邵东、邵阳、隆回、洞口、新宁、绥宁、城步、武冈)。该市产业基础完备,发展潜力巨大。已形成了机冶、食品、造纸、纺织、化学、医药、建材、能源八大优势产业集群。2007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90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9.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0.2亿元。 

  三、交通量预测及经济与财务评价:据预测,2020年该项目年平均交通量(折算数)将达到18323辆/日,2032年将达到34930辆/日。 

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财务效益,经济上可行,抗风险能力较强。 

  四、招商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独资、联合投资等方式。 

政府对本项目提供以下支持和保证 

项目报批:政府负责或协助项目投资人办理本项目核准和批复工作。 

土地征用和拆迁:本项目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按湖南省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和拆迁标准执行,土地征用和拆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项目投资人承担。 

公路经营权:本项目建成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经省政府批准,项目投资人即可依照收费标准获得本项目公路通行费的收费权;项目投资人同时获得本项目的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等。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保证不以不正当理由提前收回上述经营权。 

限制竞争:在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如果本项目的交通量尚未接近或达到饱和,政府不审批在本项目相关区域内另建一条现行规划外的与本项目具有竞争性的高速公路。 

收费标准调整:在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收费标准的改变和调整需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提前收回的补偿:在特许经营期内,因政府正当、合法的原因,决定提前收回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政府将对项目投资人进行补偿。 

优惠政策:项目投资人享受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办公室 

联 系 人:付 杰 

联系电话:0731-4639109 

传 真:0731-4749610 

邮政编码: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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