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商品砂浆的发展
在国土面积为3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00万的德国,2002年水泥用量为2880万吨,其中用于商品混凝土的为1340万吨(占46%)、用于混凝土预制构件的为940万吨(占33%)、用于现拌混凝土的为250万吨(占9%)、用于商品砂浆的为180万吨(占6%)、用于其它项目的为170万吨(占6%),水泥的平均价格为800-900元/吨。1999年德国建筑砂浆用量为1143万吨,其中干粉砂浆占87%,预拌砂浆占13%。干粉砂浆用量为995万吨,平均价格为1000-1200元/吨,产值约110亿元(人民币),其中抹灰砂浆为308万吨(占31%)、砌筑砂浆为241万吨(占24%)、装饰砂浆为81万吨(占8%)、特种砂浆332万吨(占34%)、干混混凝土(细石混凝土)为34万吨(占3%)。到2000年,德国有年产10万吨生产规模以上的工厂150多家,大约每50万人口就拥有1家大型干粉建材厂,其中Maxit集团在德国及欧洲其他国家拥有30多家干粉建材厂,2000年年产干粉建材约300万吨,在德国的市场占有率约为20%。
法国的Weber & Broutin集团在本土及欧洲14个国家设有近70家干粉建材厂,并且在亚洲、南美和中东地区设有分厂,1998年年产值为50亿元人民币。
新加坡应用干粉砂浆已有近十年的历史,开始主要依靠进口,也有"双龙"等公司用小规模设备生产干粉砂浆。近二年来,政府规定所有砂浆必须"干粉"化,因而生产规模迅速扩大。除了原有3-4条年产数万吨的生产线外,"双龙"公司在1997年用"劳特"公司设备建立了一条60t/h(30万吨/年)散装、包装混合生产线,1998年E.P.公司也引进"劳特"公司设备建立了一条80t/h(40万吨/年)全包装生产线,1999年"裕廊水泥"引进M-tec设备建成一条60t/h(30万吨/年)散装、包装混合生产线,"双龙"的第二条30万吨生产线也已进入施工阶段。到2000年为止,260万人口的新加坡已拥有130万吨干粉砂浆的年生产能力,并将在1-2年内达到150-18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1999年前,干粉砂浆(以抹灰砂浆为例)在新加坡的售价约为120S$/t(折合人民币450元/吨)左右。
我国香港地区也开始逐步限制现场搅拌砂浆的使用。在香港,工地现场使用预拌砂浆较多,当时仅有一条上规模的干粉砂浆生产线,是E.P.公司在香港投资的企业,设计产量60t/h(30万吨/年)。当地水泥单价约为420元/吨,砂单价为80-100元/吨,干粉砂浆产品品种与新加坡类似,据介绍包装干粉砂浆售价为600-800元/吨。而装饰和特种砂浆则大多依赖进口。
国内商品砂浆的发展
我国一直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但改革开放前,建筑工程量相对较少,由于综合国力有限,工程设计和建设也基本本着"因陋就简,满足使用要求"的原则,工程造价一般相对较低,预决算都有严格的定额限制。因此,对于建筑砂浆,国内还没有预拌或干粉砂浆的说法。
改革开放后,国内各项工程建设不论从数量上还是设计规格上都得到快速提升。一些重点工程由国外或港台设计师设计,甚至由大陆以外的公司承建,必然要用到港台甚至国外的建筑材料。这样,一些特种干粉建材,如陶瓷墙地砖胶粘剂、防水砂浆、自流平砂浆等逐渐开始在国内建筑上使用。一开始,人们在对这些产品施工性和施工后性能表示肯定的同时,也无不对其高昂的价格望而却步。实际上,干粉建材从国外或港台地区进口,必将带来关税、流通费用等一系列问题,使产品实际售价高出许多,甚至成倍增加。
二十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内一些科研机构,如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等针对干粉砂浆国产化的问题,相继开展研究,一些已被工程界所认识的产品,如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嵌缝剂,以及水泥基自流平材料、聚合物水泥基防水砂浆等特种干粉建材都相继在国内得以生产和应用。在标准规范方面,1994年国家建材工业局颁布了《JC/T547-1994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标准,1996年,上海市颁布了《DBJ08-222-1996陶瓷面砖粘合剂(JCTA系列)应用技术规程》,这两份标准的颁布和实施,为以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等为主的干粉砂浆的大量生产和前面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随后,水泥基防水砂浆、灌浆材料、地面硬化剂等干粉建材都有了相应的部级规范,有些工程还明确使用特种干粉建材,以提高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
在国内干粉砂浆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方面,上海始终走在最前列,目前上海已经建成年产量10万吨以上的干粉建材生产厂近10家。而对于预拌砂浆,上海也是在全国范围首先掀起生产和推广的城市。
上海市推行商品砂浆的历史与现状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上海就有了商品砂浆的雏形。上海市建委为了推行使用商品砂浆,1998年就开始酝酿,历经5年的准备工作,在2003年开始全面推行,以下是对5年来主要工作的回顾。
建筑砂浆工业化生产及应用技术研究
《建筑砂浆工业化生产应用技术研究》课题在1998年底提出,当时上海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要求上海市建科院调研砂浆商品化的可行性,并组织质监站、定额站、标办和住总、建工、建材等单位协作。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于1997年7月正式立项。项目要求根据上海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研究砂浆预拌化和研制干粉砂浆产品,尽可能地降低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的成本。项目还要求以课题组为主,编制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的生产和应用技术规程,协助编制相关定额和有关管理文件,配合市建委全面推行商品砂浆。
该项目于2000年5月完成,为全面推行商品砂浆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证。
商品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的编制
根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建(99)第0197号文下达的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任主编单位编制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2000)和《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G/TJ08-502A-2000),分别于2000年4月1日和7月1日起实施。《规程》的内容包括了总则、术语和符号、技术要求、生产及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定货及交货,《规程》的编制统一了预拌和干粉砂浆生产、施工的质量控制标准,使供需双方在技术上和管理上有规可循,对推动商品砂浆在上海的应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商品砂浆在上海的发展前景
上海是国内率先生产和推广应用各类商品砂浆的城市,由于调研早、科研力量投入足,有相应的生产应用技术规程,又制订了齐全的推行法规,再加上上海每年的住宅和商务建筑的建设居全国首位,其建筑业的发展还必将带动长三角州其它城市,因此,上海的商品砂浆发展势头相当好。上海商品砂浆的发展前景具体论述如下。
市场预测
普通商品砂浆在上海市具有广阔的市场,以下按四种方法进行市场预测。
1)按定额砂浆用量推算
扫定额计算多层住宅砂浆用量为0.198m3/m2(建筑面积),高层住宅砂浆用量为0.0889m3/m2,按多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建筑面积7:3来计算,则每m2建筑需使用砂浆0.16527m3,按每年2000万m2的住宅建设规模计算,则需使用330.54万m3,折算成干粉为578.45万吨,由于定额计算量与实际使用量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按增加30%计算,则需要干粉砂浆752万吨。
2)按工程实际使用量推算
表1-1 100m2建筑面积住宅单元的普通干粉砂浆的使用量推算
砂浆种类 用 途 用量
外墙砌筑 砌筑25立方米砖砌体,25m3′0.26′1.75 11.4吨
内墙砌筑 砌筑20立方米砖砌体,20m3′0.26′1.75 9.1吨
外墙抹灰 120平方米抹灰,30mm厚,120m2′0.03m′1.75 6.3吨
内墙抹灰 210平方米抹灰,包括天棚,20mm厚,210m2′0.02m′1.75 7.4吨
地坪砂浆 70平方米地坪找平,50mm厚,70m2′0.05m′1.75 6.1吨
合计: 40吨
按每年2000万平方米的住宅建设规模计算,则需使用干粉砂浆为800万吨。上述两项推算未包含住宅以外的其它建筑,二手房装修工程也不包括在内。
3)按上海地区年水泥用量推算
上海地区2002年使用水泥约1600-1800万吨,按上海水泥散装率40%-50%计算,上海地区每年要使用800-900万吨包装水泥,如有400万吨用于建筑砂浆,按水泥与砂重量比为1:2计则有近1200万吨普通干粉砂浆的用量。
4)按上海地区年商品混凝土用量推算
上海地区2002年使用商品混凝土约2500万立方米,按砂浆用量为混凝土用量的1/4-1/5推算,则需要500-625万立方米的商品砂浆,折合普通干粉砂浆为875-1100万吨。
综上所述,按上述四种推算方法预计上海地区全面推广商品砂浆后,每年的使用量在1000-1200万吨。产值为17-25亿元。
本市预拌砂浆推广推进情况
目前,预拌(商品)砂浆生产企业达到19家,合计折合干粉砂浆生产能力355万吨。另有拟建、在建预拌(商品)砂浆生产线25条,预计年生产能力达400万吨,其中已开工项目20个,年生产能力300万吨,预计今年预拌(商品)砂浆的供应能力将达到瓿跞范?00万吨的目标,能够满足今年预拌(商品)砂浆市场供应需求。
发展趋势
随着住宅产业化的进程,人们对住宅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节能意识不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得到广泛使用,这些都必将带动各种特种干粉材料的发展。就目前而言,混凝土界面处理剂、瓷砖粘结剂、内外墙建筑腻子等已被市场接受而且广泛使用。
表1-2 一个100m2建筑面积住宅单元的特种干粉材料的使用量推算
砂浆种类 用 途 用量
界面剂 内外墙330m2界面处理,330m2′3kg/m2 0.99吨
瓷砖粘结剂 贴瓷砖70m2,70m2′5kg/m2 0.35吨
外墙腻子 120平方米,2mm厚,120m2′2.5kg/m2 0.30吨
内墙腻子 210平方米(包括天棚),2mm厚,210m2′2.5kg/m2 0.53吨
合计 2.17吨
按每年2000万m2的住宅建设规模计算,则需使用上述特种干粉材料40多万吨。以上还未包括二次装修以及其他工业与民用建筑所需的特种干粉材料。
相关文件简介
为推行砂浆预拌和干粉商品化,提高产品质量,上海市各级职能部门非常重视,从推广、行政性干预到生产资质认定等,都作了相当多的工作。所涉及的文件举例如下。
1)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
2000年2月28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发布了沪建建管(2000)第054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推行试用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0年3月1日起在上海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中试用并逐步推行使用商品砂浆。
2)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
2002年9月12日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了沪建建(2002)年656号文《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通知规定如下:自2003年1月1日起,本市内环线以内的新开工工程必须使用商品砂浆。自2003年7月1日起,本市外环线以内的新开工工程,以及市郊区(县)城镇地区新开工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必须使用商品砂浆。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市范围内的新开工工程全部使用商品砂浆。
3)上海市预拌(商品)砂浆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本市建设工程用砂浆成品化、商品化的需要,保证预拌(商品)砂浆的生产质量和工程质量,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和《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商品)砂浆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和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于2003年1月7日颁布了沪建材办(2003)002号文《上海市预拌(商品)砂浆产品认定管理办法》。明确了本市对建设工程用预拌(商品)砂浆实行认定管理。凡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的预拌(商品)砂浆,应当取得《上海市新型建筑材料认定证书》,并凭《认定证书》申领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明确了市建材建管办是本市预拌(商品)砂浆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建材发展办和市建材质监站具体负责实施本市预拌(商品)砂浆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生产企业申请认定的条件、要求、程序以及日常监督管理的办法,本办法的颁布为加快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生产组织工作奠定了基础。
4)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3年4月15日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沪建建(2003)25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材料发展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再次强调了要加快推进商品砂浆的生产与应用,引导市场产业链,为提高工程质量、促进文明施工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