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企业试验室管理工作通知》精神,11月17—18日,灌南县散办会同质量监督站和检测中心,开展对全县有资质6家预拌混凝土和2家预制构件企业试验室检查,按市细则要求,由连云港市建设局质安处和散办,颁发《企业试验室合格证书》、《试验室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县散办做好前期检查准备工作,检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环境设备、试验室主任及检测人员在岗情况、留置试块、台帐真实检测数据等,为下一步12月份市检查组验收发证奠定基础。
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企业试验室管理工作通知》精神,11月17—18日,灌南县散办会同质量监督站和检测中心,开展对全县有资质6家预拌混凝土和2家预制构件企业试验室检查,按市细则要求,由连云港市建设局质安处和散办,颁发《企业试验室合格证书》、《试验室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县散办做好前期检查准备工作,检查内容主要有:试验室环境设备、试验室主任及检测人员在岗情况、留置试块、台帐真实检测数据等,为下一步12月份市检查组验收发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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