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顺市西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安顺安萍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无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并承揽相关工程,被予以处罚,相关负责人同步被追责。
经查实,2021年至2025年期间,安顺安萍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预拌混凝土。该公司通过签订施工合同、购销合同等形式,将自产混凝土对外供应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同时提供包工包料服务,实际产生经营产值并收取货款,属于持续无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执法部门作出处罚:对安顺安萍混凝土有限公司罚款225856.8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班正安罚款11292.84元,合计处罚金额237149.64元。
预拌混凝土属于建筑工程重要主材,生产经营需取得相应资质。此类无资质生产供应建材的行为,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相关主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建材生产领域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