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州市混凝土协会及各会员单位
公司自与广州市泰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中信荔港南湾(南区)基坑支护工程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以来,我公司一直如约供砼,但需方单位违约拖欠我公司砼款,故我公司决定对该工程暂停供货,等需方按合同规定付清货款后才恢复供货。
以上决定,函告并敬请严格遵守协会精神,不要与该工地进行任何供砼方面的协商与安排,以维护混凝土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你单位自身利益。
多谢合作!
广州市长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1年元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