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300082)重要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意向项目尚待深入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尚待起草;3、本次投资及投资的具体事项尚需按照公司决策程序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批准。
一、投资概述
为了抓住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关于发展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低能耗和低污染为基础的低碳经济的战略机遇,不断提升奥克股份在环氧乙烷精深加工产业中的领先地位,不断创造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低成本和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采用国际领先的技术,投资发展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衍生的低碳精细化工新材料的项目。
计划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以下三个子项目: 年产20万吨环氧乙烷、年产30万吨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和年产30万吨绿色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
2011年1月16日,公司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就公司进驻园区建设项目达成投资意向,并签署了《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衍生低碳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入园意向书》。
本次投资及其具体事项尚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意向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
环氧乙烷与二氧化碳衍生低碳精细化工新材料项目入园意向书2、协议当事人:
甲方: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公司”)3、合作内容:
(1)项目内容及规模
①项目内容:本项目从乙烯生产环氧乙烷入手,通过能量和过程等节能、高效的过程强化高新技术,将高活性的环氧乙烷与惰性的二氧化碳反应,生产碳酸乙烯酯和碳酸二甲酯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精细化工新材料的单体。该技术及衍生产品,作为生产聚碳酸酯、异氰酸酯、聚氨酯、氨基甲酸酯等的绿色低碳工艺,将逐步替代剧毒的光气合成路线,成为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和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绿色化工产业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新途径,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②项目规模:年产20万吨乙烯制环氧乙烷,年产30万吨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年产30万吨绿色低碳环氧衍生精细化工新材料。
(2)甲方承诺
①项目选址。甲方提供扬州化学工业园区内F2地块约500亩土地用于本项目建设,并在邻近地块为本项目下游产业预留1000亩。项目用地依据进度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挂牌价格为13.6万元人民币/亩,土地出让协议另行签定。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②公用工程:甲方保证为公司提供项目建设及经营所需的电力、道路、给水、排水、通讯、场地平整等公用工程配套保障设施。
③原料供应。甲方与韩国大林公司签订的烯烃类原料供应协议中的15万吨/年乙烯用于该项目建设。
④乙烯储罐。甲方提供20000M3低温乙烯储罐的可研报告,环评、安评、能评报告及批复。帮助乙方协调解决乙烯储罐建设过程的土地、码头等相关配套问题。
⑤金融支持。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推荐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原则上可按注册资金200%提供贷款。
(3)乙方承诺
①项目进园时,乙方须在甲方辖区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工作。
②协议签订后,要抓紧项目实施,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投资强度要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④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造成土地闲置,在甲方给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完成的,甲方保留单方面收回闲置土地的权利,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⑤乙方在施工、建设、运营等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在规划、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⑥乙方及乙方相关人员承诺,按照证监会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4)其他事项
①如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两年内项目未能工商注册成功,项目用地红线图自动作废,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②本项目具体内容、数据和实施方案以项目可研报告和正式签订的相关协议合同为准。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在全球变暖、气候恶化的大背景下,该项目建设投资意向不仅完全符合国家战略型新兴产业关于发展低碳经济、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也将对持续提升奥克股份在环氧乙烷精深加工产业中的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五、意向投资状态
本次意向投资尚待深入研讨,并在拟定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具体的投资方案,提交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项目具体的投资情况均以最终拟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权机构审议批准的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