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一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对厂内员工辞职的,一律不予发放辞职后的最后一月工资。我在厂内期间,好几名职工辞职后的待遇都是这样,包括我。并且具我在其公司工作期间所知,其在办理资质期间手续不全。
例,质检站规定新建搅拌站取得资质必须给员工缴纳保险,不缴纳保险的不予办理资质,但据我所知,其从取得资质(约2010年5月,具体月份记不清了)起至现在一直未给职工缴保险,当然,取得资质前也未缴纳保险。我在那工作一年,一个月的保险也没有得到。其次,办理资质要有土地使用证。但据我所知,其到现在土地使用证仍未办理完全。我不知这样不给职工缴纳保险,手续不全的公司是怎么办理下资质营业的,最重要的是其在政府严打欠薪政策下,仍然拖欠离职员工工资,不知这样的老板是认为自己社会关系硬还是对法律的意识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