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39股票简称:ST 狮头公告编号:临 2011—02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定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二上午 9:00 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城街一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1 年 10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守信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05,970,87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0,000,000 股的 46.07%,未有流通股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牛支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105,970,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现将《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主营:水泥、普通水泥、特种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销售。
兼营:水泥设备制造安装、技术咨询、水泥袋加工。
现修改为: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水泥、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销售;矿山开采(此经营项目仅适用于朔州分公司)。水泥生产设备制造、安装及技术咨询、水泥袋加工。
同意105,970,8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阴春霞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式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