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贪婪时恐慌,在别人恐慌时贪婪。”
尽管A股一再徘徊于底部区域,2132点的“钻石底”变成了“暂时底”,跌势不断触碰投资者的心理底线,哀鸿遍野。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仍然义无反顾地第二次申请IPO,觊觎市场的恐慌。即便一年多前,中技桩业首次IPO因工伤安全事故等问题被否,现今频遭媒体各种质疑。
“中技桩业第二次申请IPO很多方面都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如果通过IPO申请,将会给投资者带来 重大损失。”某知情人告诉记者。除上述问题外,中技桩业还有恶意偷漏员工社保以及在工伤事故、核心技术专利、主营产品等诸多方面涉嫌造假。
随后,记者在调查中发现, 中技桩业因其快速扩张以及之前业务不规范的问题,持续盈利能力存疑。再加上又在第二次上会的招股书中涉嫌虚假披露、不正当竞争以及贬低同行导致多起诉讼缠身,使其第二次闯关IPO再生变数。
核心资产缺乏独立性
中技桩业新版招股书在风险提示中称:“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离心方桩的生产能力主要集中于租赁生产场地。”
根据新版招股书,中技桩业租赁的公司多达11家。据招股书披露,2009至2011年,租赁场地生产的产品分别为485.31万米、1138.58万米和 1431.62万米。与此同时,2009年至2011年中技桩业的整体产量分别为680.6万米、1323.79万米和1734.64 万米,租赁场地产量对应的比重分别为71%、86%和82.5%,并未出现明显下降。
“中技桩业3年间所销售的产品的生产主要来自租赁的生产场地。很显然公司作为生产型企业对租赁生产经营场地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其核心资产缺乏独立性。”知情人说。
同时,中技桩业新版招股书中披露了中技桩业与上海中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金额高达8446万元。知情人透露,中技桩业公司大部分生产设备亦系租赁(含融资租赁)取得。
记者看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5条中有明文规定:“对发行人资产完整性的相关规定,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
很明显,中技桩业公司并不符合这一硬性规定。
而在湖南、天津等中技桩业重要市场区域,公司则遭遇了标准图集难题,甚至湖南省建设厅设计处处长熊又专曾批评“中技图集”现象有破坏市场公平竞争之嫌。
公司大部分物业存在瑕疵
公开资料显示,自成立初期,中技桩业通过收购、租赁一些生产落后、濒临破产的小型管桩生产企业,加以改造进行生产空心方桩,以此来扩大产能。
目前旗下子、分公司生产厂房大部分是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的,甚至上海中技公司总部的办公用楼都是从上海新虹口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处租赁的。
记者了解到,中技桩业总部、上海事业部、苏南事业部、苏北事业部、南京事业部、天津事业部、杭嘉湖事业部、营口事业部等十七处办公、生产场所中,仅天津事业部为自建,另有三处为收购,其余皆是租赁。
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技桩业在湖北、湖南、安徽、山东、江苏等地大肆新建生产基地。
“这些生产基地大多涉嫌通过非正当的公关手段,对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公关,从而获得违法建设的方便,旗下许多新建生产基地土地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未获得土地使用权就违法开工建设。”知情人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盐城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冈西村,土地使用面积为200亩,相应的土地手续未办齐全便已经开始施工。厂房桩基基础已于 2011年12月30日施工完毕,桩机于12月31日撤离施工现场,现工地处于停滞状态。因考虑到建设手续不全及未来混凝土预制方桩的市场前景不明朗,该 项目筹建暂时停工,何时启动项目需等总公司的通知。
而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石庄镇张黄港社区凤龙路,占地400亩,为了躲避国土资源局的航拍,该司目前尚未建设围墙。知情人告诉记者,南通中技桩 业在如皋的计划用地分为A.B.C三个区,其中有63亩地是已经挂牌摘让,而另外100多亩土地则是政府租赁给他们的,属于违建。2011年11月,国土 所发现南通中技桩业存在违建行为,就向企业发放了停工通知书,告知企业不能施工,但是该公司“顶风作案”拒绝停工。
另外,淮安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洪泽县盐化工开发区(洪泽县高良涧镇),占地600亩,目前这块土地正在挂牌出让阶段,该公司尚未取得该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2012年2月份,该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证得情况下该公司就开工建设。
从相关渠道获得的材料看,中技桩业有多处项目地址涉嫌违法事实,涉及土地超过三千余亩。
对此,中技桩业未就本报记者提及的项目地址用地提供相关合法的审批文件,仅简单回复:“我公司新建生产基地的立项、筹建、建设等完全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举报中提及的对相关问题的描述与实际情况不符。”
除项目地址用地问题,“中技桩业旗下的所有公司用于运卸砂石、钢材等原材料的自备码头都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权、港口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性手续。”知情人说。进行港口作业必须有港口岸线使用权及《港口经营许可证》。
股权不清晰
根据中技桩业新版招股书披露可知,中技桩业股东由2005年成立时的两名自然人发展到目前77名自然人股东、9名法人股东仅仅用了六年时间注册资本由最初的1000万到现在2.8亿,期间经历了十余次股东、股权变动。
其中新版招股书中披露一个股权转让的情况:“2011 年1 月18 日,明基置业决议将其持有的4,521,481 股公司股份中的2,300,000 股以每股8元的价格转让给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同日,明基置业与颜静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样,新版招股书还披露另一个增资情况:“2011 年4 月7 日,中技股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1,777.778万元,注册资本由6,222.2222 万元变更为8,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城(上海)绿色环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比利时 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及朱建舟等72 位自然人股东按照每股24 元价款的比例以现金认缴。”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间隔时间不长,仅仅相隔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但价格却为何存在3倍差异(8元和24元)?
“我们有理由怀疑中技桩业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以每股8 元的价格受让明基置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知情人透露。同时,记者发现,新版招股书对这一异常的情况并未给出合理的解释和披露。
另一知情人分析,中技桩业在股权激励过程中可能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该情形在上市前并未得到完全清理,公司股权不够清晰。此种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之要求。
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发行人的股权应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高管履历造假和非正常跳槽
中技桩业招股书1-1-185页披露,“胡蕊1992年9月至2009年5月,在建华管桩集团担任董事长秘书、行政总监,在建华学院担任院长”,该段描述 存在严重造假。首先,胡蕊于1997年至2001年并未在建华工作,而是离开建华,自我创业;其次,在建华工作期间担任过董事长秘书、总部接待办主任和建 华学院常务副院长职位,而并非披露的行政总监和建华学员院长
记者了解到,近期,20 多名业内其他企业的专业经营管理人员跳槽到中技桩业,知情人表示,这种跳槽都是非正常的,且违反了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
“其中有些人在原企业从事重要的岗位或者核心的职务。上述人员都掌握着原公司的财务信息、生产技术信息、客户信息以及人事信息等涉及公司经 营的核心机密,且都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并对原单位负有保密的义务。然而上述人员却在中技桩业任职相同岗位或者相类似的职务。”知情人说。
目前,针对上述人员,原用人单位依据双方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对其中的两名员工及广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上述案件。
广东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经就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诉占贵兵、刘东红涉嫌竞业竞争立案审理。占贵兵原系广东建华管桩有限公司生产部总经理,于2011年 10月9日离职,11月担任广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东红原为建华管桩集团华东片区综合办副主任,2012年3月离职,随即当月担任中技桩业华南区 域行政人事经理。
从2011年5月到2012年6月,一年时间内,建华管桩集团就有多达2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离职并马上进入中技桩业担任管理职务。知情人提供的涉嫌竞业 竞争名单中有23人在列,全数悉为从建华管桩集团跳槽到中技桩业,从原单位离职到新单位入职间隔几乎都不超过一个月,其中包括中技桩业副总经理胡蕊。
而中技桩业就连公司董事朱建舟的履历也涉嫌造假: 披露在2011年招股书上与2012年招股书上的履历各不相同,不但在职的时间不一样,连担任的职务也都不同。
“针对其他人员计划近期陆续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中技桩业明知上述人员在原单位的任职情况,仍采取不当手段进行挖取并予以录用。”知情人对记者表示。
企业IPO申请上会,正是这种种粉饰手法和业内人士的沉默,让越来越多的企业带着“造假”的原罪上市,进而有越来越多的公司上市后短期内业绩就大幅变脸,甚至出现上市只为“套现”的现象。
除上述问题外,对于中技桩业还有恶意偷漏员工社保以及在工伤事故、主营产品等诸多方面的事情,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