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水泥9月3日晚间公告,2012年7月至8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计收到“三废”退税返还人民币1160.90万元,全部计入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其中813.92万元计入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三废退税主要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5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63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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