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龙管业9日公告,公司董事刘国平于10月11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5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减持均价10.91元/股,交易总额624.05万元。由于窗口期减持,巨龙管业对其罚款62万元,刘国平自愿延长股票锁定期一年。刘国平称减持是为置换房产。
巨龙管业表示,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1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业绩修正公告》、10月26日披露《2012年三季度报告》,刘国平在业绩修正公告及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已形成违规的事实。
10月15日,刘国平向巨龙管业出具了《本人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自愿接受处罚的报告》,称出现“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解限之前已经有置换房产的打算,因此10月11日减持了57.2万股公司股票。
巨龙管业表示,刘国平为公司外部董事,常年在杭州上班,一直并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卖出股票前没有预先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也没有提前获悉公司将要修正2012年三季度业绩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国平通报批评并处罚款6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