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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将建筑节能纳入土地招标环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5-17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作者:中国房地产报
核心提示:上海拟将建筑节能纳入土地招标环节

      “上海正在酝酿出台一份《上海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明确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后的降耗标准,并以此作为土地招标等环节的必要条件。”4月25日,上海市房地局住宅产业处处长李娟娟向本报记者透露。

      “住宅建设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都很大,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已是明确的发展方向。”李娟娟称,上海房地局将从土地出让、初步设计审批、新开工登记、商品住房预售、交付使用、企业资质等各个管理环节入手,研究整合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管理资源,通过政策来构建全过程管理体系。

      在4月上旬召开的“2007年上海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上,上海市房地资源局明确了2007年工作部署,其中推进上海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落实住宅建设领域节能降耗指标,深入推进创建节能省地型“四高”优秀小区,成为上海市房地局今年六大工作重点之一。

      记者还了解到,该份《意见》可能会明确对开发商的相关规划进行跟踪核查,并在商品房预售环节对其落实节能降耗的相关项目技术进行审核。

      “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就是以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为突破口的,接下来我们主要是将细化、完善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办法,并落实到位。”李娟娟表示,“比如我们会规定,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后的降耗指标将在6%~8%左右。”业内人士认为,类似这样的标准并不难达到。

      “按现有的节能标准,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节能措施后可节能25%,其成本为每平方米建筑增加100元左右,占单位房价的2.5%左右,5~8年左右即可收回成本。”五合国际总经理刘力表示,上海全力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是为摆脱住宅建设高资源消耗、高环境影响的粗放型发展模式。

      “上海房地局对节能省地型住宅形成面上强制、重点推进及试点应用的多层次推进格局。”李娟娟强调,对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和住宅保温节能等成熟技术,进行面上强制推广。

      近两年来,为确保节能省地型住宅的顺利试点,上海已经在《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建设导则》、《上海市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导则》的编制过程中,引入了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

      并且,从去年起,新一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项目招标已经成为试点,房地局已要求竞标单位按照《建设导则》的要求编制竞标方案,并在中标协议中标明落实节能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具体责任。

      据悉,今年起,上海有关部门还将同时积极探索既有住宅节能改造的试点工作,并重点探索以市场手段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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