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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赣州中心城区6月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01  来源:中国赣州网  作者:中国赣州网
核心提示:[福]赣州中心城区6月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从今日(6月1日)起,《赣州市中心城区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正式生效,从此赣州市中心城区禁止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作业,建设施工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光南、副市长刘琮、市长助理李坊荣出席相关启动仪式。

    据悉,预拌混凝土是指用散装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按一定比例,经自动计量拌制后,通过专用运输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运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和物。从6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混凝土总量50立方米以上且一次性使用混凝土10立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公路、桥梁、港口、码头、水利工程等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市向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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