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县灯头厂集资楼附属工程开发商高兴地从赣县经贸委领取了按《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返退的新墙材专项基金,标志着该县新墙材专项基金的返退工作顺利开展。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是国家为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属于政府性基金,目的是通过对使用实心粘土砖(红砖)的建设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专项基金,对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新墙材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补助,这样一抑一扬、此消彼长,既加大了实心粘土砖的使用成本,提高了新型墙材的市场竞争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会资金投向的引导能力。
专项基金采用预缴的方式进行征收,即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之前,按照规定的标准(8元/平方米)先交纳专项基金,待主体工程的墙体完工后,再根据使用新型墙材量的多少返退专项基金,如果没有使用或使用新墙材没有达到规定的比例,则专项基金不予退还。
近年来,赣县经贸委按照《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规定,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加大专项基金的征收力度,另一方面又积极引导、鼓励建设单位推广使用新型墙材,为保护土地资源、节约能源、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