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综合利用资源,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从7月1日起,高要市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实心粘土砖(俗称“红砖”)。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的精神,高要市政府决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生产实心粘土砖,不得从事实心粘土砖的销售经营活动,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各类围墙和临时建筑)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对高要市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需要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应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采用的各种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要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否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