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河南省建设厅转发了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成为首批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作业城市。
根据通知规定,作为首批限期禁止现场砂浆作业的城市,郑州市将从今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工程中使用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砂浆)。
通知指出,北京等10个城市作为首批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作业的河南省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重庆等33个(第二批)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长春等84个(第三批)城市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河南省的洛阳市成为第二批限期砂浆作业城市,新乡、南阳、安阳、濮阳、焦作、平顶山、开封等城市成为第三批限期砂浆作业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