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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建筑节能中央财政买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北京晨报  作者:北京晨报
核心提示:地方建筑节能中央财政买单

      建设部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今后将由中央财政来为地方的“节能效果”买单,列入首批试点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深圳。

  据建设部信息中心副主任郝力介绍,建设部目前正在制定相关的强制性节能标准,所有的新建建筑只有到达一定的标准,才能够验收。并且,“以后,将要由中央财政来购买地方的‘节能效果’。”他进一步解释说,这里所说的“地方”是指一些主要城市的政府办公楼和部分公共建筑。首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和深圳。在这几个城市,由地方政府首先确定一个将达到的“节能效果”,然后由中央财政审核通过后买单。

  据介绍,我国目前约有400亿平方米既有建筑不节能,占到了所有建筑的三分之一以上。在我国一些市级办公楼,单位耗电分别为132度、139度、117度,比美国纽约、德国柏林的平均水平高出60多度,是我国城市居民用电量的10.6倍,农村用电量的36倍。“对这些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至少可以节约1.5亿吨标准煤,节省6000亿元的能源投资。”而近些年,许多公共建筑单纯追求外观而忽视了节能,“罩着玻璃罩子,套着钢铁的膀子,空着建筑身子”是这些建筑的典型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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