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海南:建设工程施工需预缴墙材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海口晚报  作者:海口晚报
核心提示:海南:建设工程施工需预缴墙材基金

      从本月底开始,海南省将全面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记者从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了解到,只有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相关程序预缴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才能开始施工。

      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建设单位或个人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要经历5个过程。首先需填写《海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表》。然后将建筑施工图等资料拿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携缴款书到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再拿着银行盖章的第一联缴款书到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换取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盖章的第四联缴款书。最后凭票据到省建设厅办理施工许可证。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