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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商品房节能不达标不予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广州日报  作者: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粤]商品房节能不达标不予立项

      今后市民买房,不仅要关注房价、房型,还需关注商品房的建筑节能指标。记者从佛山市政府近日颁布实施的《佛山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中获悉,佛山今后所有的新建建筑,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凡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一律不准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也要在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节能措施。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住房的节能措施、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应的保护要求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应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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