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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山西省建设销售民用建筑必须挂节能公示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3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山西新闻网  作者:山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即日起 山西省建设销售民用建筑必须挂节能公示牌

      30日,记者从山西省建设厅获悉,为了让人们对所购楼盘的节能情况一目了然,即日起,全省的施工现场、销售场所必须在主要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立民用建筑节能公示牌,公示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据山西省建设厅相关人士介绍,山西省民用建筑要求节能50%以上,而部分开发商为了卖房夸大楼房的节能效果。为让购房者了解楼房节能情况,同时便于社会监督,山西省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正式开工后,在施工现场按要求公示所建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领取房屋销售许可证后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迟于楼盘开始销售的时间。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遮阳、电气节能及其他节能措施。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涉及建筑节能主要内容或节能措施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在报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同意后15日内,对公示内容进行变更。如果没有及时公示,相关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还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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