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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今年依法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50%以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9-0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宁海新闻网   作者:宁海新闻网  
核心提示:[浙]今年依法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50%以上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9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宁海县将依法强制关停和淘汰50%以上的粘土砖瓦窑,并拆除立窑、无顶窑、马蹄窑等土窑。

  据了解,宁海县目前有27座粘土砖瓦轮窑,按照上级要求,在2007年底前,必须关停淘汰14座以上(含已关的)。为切实推进我县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县粘土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和资金补偿办法。记者了解到,按照县里出台的实施方案和资金补偿办法规定,对关停淘汰的砖瓦窑,在2007年12月31日前自觉完成拆除的,以评估价格为标准予以补偿,每提前一个月,上浮10%,每推迟一个月,下浮10%;对限期淘汰的粘土砖瓦企业,违反规定生产粘土砖的,将依法取缔并强制拆除。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宁海县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砖瓦粘土(水库、河港淤泥)采矿权拍卖出让方案,共推出14宗采矿权,分两批进行挂牌、拍卖,通过挂牌、拍卖的所得由县财政统筹用于补偿被淘汰拆除的企业。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整治保留的粘土砖瓦企业,严禁改建、扩建、迁建,2008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粘土(页岩)实心砖。对2007年底转产且符合《宁波市工业投资导向目录》中鼓励产品,可优先享受我市现有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扶持政策;对转产新墙材且符合市发展新墙材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的,在原有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再上浮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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