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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政府办公楼不得借节能名义改造扩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北京晨报  作者:北京晨报
核心提示:建设部:政府办公楼不得借节能名义改造扩建

     今年年底前到2010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相当于节约1100万至1500万吨标准煤。建设部昨天(26日)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实施计划,今年底前,北京、天津和深圳三个城市要完成至少20%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并实现实时动态监测。

     建设部表示,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的,当地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12月底之前,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业性大型公共建筑、高等院校都将陆续开始展开能效公示。其中,直辖市应完成20个省直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至少20个商业性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不少于5所高校的能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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