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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三亚征收建筑工程专项基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海南日报  作者:海南日报
核心提示:[琼]三亚征收建筑工程专项基金

      三亚市政府日前出台相关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依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这份名为 《三亚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须按建筑施工总平面图,到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预缴专项基金,每平方米8元;不便计算建筑面积的,按预计用砖量缴纳,标准为每块砖0.05元。

      建设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的砌体工程竣工后墙体批挡前,申请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检查验收实际利用情况,专项基金多退少补。但三种情况下,基金不予退还:使用新型材料占墙体材料总量比例小于60%的、验收前施工单位已完成批挡的、使用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

      三亚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和省政府早已明确规定,为减少环境破坏,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要全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但在实际中,仍有大量工地使用实心砖,希望通过征收专项基金能从根本上改变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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