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将重拳出击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当前要抓住四大重点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减排新办法酝酿出台
今年上半年烟台市万元GDP能耗0.89吨标准煤,比2006年下降2.1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对我市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审查的具体办法,将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作为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同时抓紧制定我市落实差别电价和超标准耗能加价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等措施,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对限制类增量项目和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类形式的授信,不提供信贷支持。
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加大力度落实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工作目标、具体方案,通过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和严格执法等手段,逐户落实关停措施。力争年内按计划关闭22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7台13.02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加强监管重点用能企业
继续抓好对110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挖掘节能潜力。组织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与国内省内同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水平对比活动,选准节能标杆,总结推广典型,努力提高企业单耗水平。加大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发挥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积极运用分层燃烧、无功补偿、自动控制等先进技术,对锅炉、电动机等重点用能设备进行改造,力争年内形成5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
强化建筑节能,搞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建设试点;制定出台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实施意见,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单位里程燃料消耗量考核制度;探索公用设施的节能改造试点,推进太阳能路灯示范应用工程;组织开展“零售业节能行动”,引导各类商业零售企业树立节能意识,建立节约型生活、经营方式,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广泛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社区和节能技艺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把节约能源资源观念渗透到社会各个阶层中,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