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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步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金羊网  作者:金羊网
核心提示:[粤]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步伐 

  在昨天举行的全省第九期市长(书记)城市建设专题研究班开学典礼上,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就如何推进城乡建设与资源节约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推进城乡建设与资源节约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提高我省城乡建设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建设与资源节约,努力推动我省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谈到,具体来说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加快五个转变”。一是处理好规划和建设的关系,加快城乡建设由资源依赖型向资源效益型转变。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提升规划的先导性,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二是处理好国土资源供求关系,加快从粗放用地向集约用地转变。要转变用地观念,严格落实土地责任,严把土地闸门、严格审批管理,积极处置盘活闲置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加快从重发展轻保护向发展保护并重转变。要强化环境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环保规划,提高发展的环保准入门槛,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违归行为;四是处理好建筑和能耗的关系,加快推动高能耗、低利用建筑向节能省地型建筑转变。要严格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能耗监管,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五是处理好城市和农村建设的关系,加快从城乡二元建设向统筹城乡建设转变。要在观念上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思想,在投入上要向农村倾斜,在基础设施上要向农村延伸,在建设重点上要突出小城镇和中心镇建设。

  在谈到如何处理好建筑和能耗的关系,加快推动高能耗、低利用建筑向节能省地型建筑转变时,林木声指出:我省在推动城市建设发展时,必须把加强建筑节能摆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位置来抓。各地要以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技术攻关,完善地方标准规范,加快推广绿色建筑、生态建筑的步伐,促进城乡建设走上科技、节约、安全、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在严格建筑节能标准方面,要切实抓好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提高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水平,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材。要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现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阶段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能耗定额制度。在加强建筑能耗监管方面,要在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对新建工程能耗的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在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方面,要加强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研究和应用,加快建筑节能技术成果转化;积极鼓励使用新型建筑材料,抓好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限制耗能材料、工艺和技术使用,严格控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如期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抓好城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加快散装水泥的使用。力争到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在现有水平上实现节能50%;大城市要完成现有建筑面积25%以上的节能改造,中等城市完成15%以上,小城市要完成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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