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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要当减排“排头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大众网  作者:大众网
核心提示:水泥企业要当减排“排头兵”
  到2010年,山东省将关停和淘汰落后立窑水泥产能4700万吨,并实施水泥生产许可证制度,凡没有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水泥企业,一律依法停产,粉尘排放不达标的立窑企业,限期停产整改。

  山东省环保局科技标准处处长谢锋介绍,2006年山东省水泥生产完成1.65亿吨,占全国总量的13.3%,连续17年居全国第一位。为削减粉尘排放量,山东省水泥行业加强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去年全省共关停了80条生产线、976万吨的立窑水泥。污染治理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其中青州中联水泥采取的窑前窑后布袋除尘,有效地控制了粉尘排放;淄川东华水泥余热发电、运料采取全密封作业,解决了困扰行业多年的无组织排放问题;山水集团的污染治理和企业管理达到了国际水平。

  按照国家水泥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到2010年山东省将关停和淘汰落后立窑水泥产能的任务为4700万吨。目前全省立窑企业共有立窑815座,熟料产能7907万吨,到2010年,山东省共需淘汰立窑527座,淘汰熟料产能达5088万吨,占现有立窑熟料产能的64.35%,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比重预计将从2007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77%。

  按照国家差别电价政策要求,自2007年11月1日起,山东省所有立窑生产企业都要实行淘汰类差别电价,并停止立窑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免税政策。凡没有水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凡粉尘排放不达标的立窑企业,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停产整改。对关停和拆除立窑的企业,由省财政给予适当拆窑资金补助。提高建筑工程应用水泥准入标准,按照水泥发展产业政策,新上水泥项目必须等量淘汰或超量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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