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筑产品的结构功能和使用品质,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日前,市建委建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冬期施工;各责任主体应立即进行冬期施工工作安排,完善和落实冬期施工和生产的各项预防措施,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质量技术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抓好重点环节;各方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应立即采取冬期施工和生产措施,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应执行冬期施工有关规定;各责任单位特别要加强对混凝土、砖砌体工程的防冻抗寒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对已出现受冻损坏的工程部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以确保结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