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西安市2009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商贸局近日召开各区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和煤场负责人会议,对全市煤炭市场扬尘污染防治和绕城高速内煤场外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1、绕城高速内所有煤炭交易市场,必须在2009年底前全部搬迁至绕城高速外侧一公里外,另行择地经营。
2、所有煤炭市场对露天堆放的煤炭、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进行覆盖,并采取喷淋或其他抑尘措施。
3、堆场和出入道路要硬化,车辆出场清洗除尘。
4、围墙、绿化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5、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经营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无证经营企业,净化煤炭交易市场。
要求全市煤炭市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到位,各种防尘设施齐全,易产生粉煤灰和扬尘物料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治理效果符合环保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停业整改,暂扣经营资格证等措施。要求各区县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要求,狠抓落实,始终对扬尘污染防治保持高压态势。对不作为、工作不力,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