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4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国资委对姜鹏特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向社会公布了检举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退赃帐户,这标志着自治区国资委拉开了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的序幕。
今年3月以来,自治区国资委查处了新疆建工集团建设工程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姜鹏特大违纪违法案件,查明姜鹏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吞国有资产达304.7万元。目前姜鹏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王记文在会上要求,国资委要结合这起案件切实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自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要形成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纠正、自我约束,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他表示,当前国资委要组织查处一批重要的商业贿赂案件,尤其要注重查处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牟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随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会议指出,当前国资委的重点是打击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国资委要在自查自纠、依法办案的同时,从加强教育、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自律机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建立起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职能优势,建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