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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6-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连云港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核心提示: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33号)。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群众健康,影响环境安全。国内外的成功经验表明,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 

  通知在“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中要求: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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