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0日起,西宁市城管执法局、西宁市交警支队、西宁市房产局、西宁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宁市环保局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污染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凡生产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的各类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后,进行建筑垃圾备案登记。将从严审查建筑垃圾承运条件,凡在市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到城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城管部门颁发西宁市建筑垃圾准运证。将从严查处车辆在运输建筑物料、建筑垃圾过程中的抛洒现象,污染城市道路、随意丢弃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类建设工地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围墙或者围挡,硬化出入口路面,配备车辆清洗设施,设置专门的污水泥浆沉淀池,凡超载的车辆一律不得驶出工地。
截至6月21日,执法人员共规范建筑工地22个,(其中责令现场整改两个,限期整改18个、行政处罚两个),规范拆迁工地3个,查处无证拉运建筑垃圾车辆7辆,3个混凝土搅拌站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