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建材下乡”政策的具体细则还没出台,但记者日前调研发现,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建材下乡将会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和改善农民生活起到积极作用。
不少基层同志建议,希望能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在补贴方式上采取更加方便易行的实物补贴,同时在制定建材下乡产品价格时允许企业根据生产成本微调售价,以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农民盼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
调研发现,由于各地城乡建设规划不同,农房建设需求层次各异,农民对建材需求存在明显差异。在已开展水泥下乡试点的山东省费县方城镇同利村,党支部书记刘仁远指着村里正连片建设的带阁楼二层农房介绍,村民建房曾先后经历了土坯房、大瓦房、大平房三个阶段。现在这种顶层铺设红瓦,带二层阁楼的农房宽敞、保暖性好,最受村民欢迎。这种房屋的特点是构造模式统一,水泥需求量大,农民盼政府继续实施水泥下乡,规范水泥市场。
大多数农民希望建材下乡多给地方一些自主权,因地制宜确定下乡品种。干过多年工程建筑的沂南县界湖镇城东社区党支部书记高发展说:“建材下乡可仿照家电下乡的‘9+1’模式,在国家制定基础下乡品种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报经中央批准制定适用于本地范围的下乡品种。这样同时还有利于建材下乡和当地农村社区化规划相对接。”
虽然建材下乡的补贴方式有实物补贴和现金补贴两种,但乡镇政府普遍反映,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以实物补贴的方式推动建材下乡会更加方便易行。
政府集中采购还能帮农民享受到批发价,减少农民负担。
同时,从引导建材行业节能环保生产看,基层建设部门也认为实物补贴更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山东费县建设局长曹明远说,之所以价格低廉但不节能、不环保的落后建材在农村广有市场,是因为对尚不富裕的农民而言,价格因素仍是农民购置建材产品时考虑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如采用现金方式进行补贴,农民仍可能继续选购比享受补贴后的环保建材价格还低的落后建材。实物补贴正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环节将落后建材排除在外。
而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角度看,通过政府采购进行实物补贴也有利于防止补贴资金被企业套走。据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调研员鞠少波介绍,在现金补贴下,建材企业可能因此提价。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可能比提价前价格还高。这样就违背了建材下乡政策初衷,不利于缩小工农剪刀差。
水泥下乡好比订单式生产,减少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不仅如此,建材下乡帮企业叫响品牌,使他们不惜微利或平价销售,最终让利于民。据山东费县建设局长曹明远介绍,政府出面与企业商定的下乡水泥价格为200元/吨,比当时市场价每吨低了25元。企业之所以肯让利销售,主要是为了加快占有农村市场,同时也有助于企业挖潜增效。
除了让利销售,一些建材企业已开始打起售后服务牌,加快完善农村物流销售渠道。记者在费县农村看到,一些水泥企业已与物流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组建专门的运输队负责水泥运输下乡,还有一些水泥企业定期下乡走访农户,提醒水泥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保证售后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