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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范围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0-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碧海银沙网
核心提示:湛江市范围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
  10日,从湛江市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湛江市空气质量。湛江市进一步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在全市范围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要求在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近年来,湛江市不断加大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管理工作,大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质量,施工周围杜绝了尘土扬的现象,也大大地促进了建筑节能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等,给湛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交运部、商务部、能源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为落实有关要求。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市建设局要求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严格把好相关事项的行政许可审批关,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禁止建设项目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单位必须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违反者将依法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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