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信委10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经信企业[2010]566号),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自治区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为“纺织、建材等行业新建、扩建、技术创新和开发下游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其中“建材行业以新型墙材为重点予以支持”。
接到《通知》后,建材行办立即着手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决定将10个名额全部给予新型墙材项目。按照行办部署,自治区墙改办组成两个调研组,奔赴南北疆调研,实地查看项目进度、了解项目特点,进行择优筛选,一方面考虑项目所在地州对墙材的需求量,另一方面考虑项目的带动和示范效益,具有缓解部分地州墙材供需矛盾和促进新型墙材发展的双重功效。最终选定了10个项目。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企〔2009〕51号)规定,自治区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最高可达100万元,这对于资产普遍小于千万元的新型墙材企业来说,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