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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信委要求各地确定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时间和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省散办
核心提示:江苏省经信委要求各地确定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时间和范围
  日前,江苏省经信委发出通知(苏经信节能〔2010〕1028号),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城区认真做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以下简称“禁现搅拌”),加紧确定“禁现搅拌” 时间和范围。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和国家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县级以上城区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尚未确定砂浆“禁现搅拌”范围的,应当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抓紧落实,立即着手确定“禁现搅拌”范围,确保在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禁现搅拌”。各县(市)要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禁现搅拌”时间和范围。“禁现搅拌” 实施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各省辖市、县(市)确定的“禁现搅拌”时间和范围,要由同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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