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是散装水泥发展的新方向,是散装水泥在推广使用方向上向纵深阶段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徽省芜湖市自2007年被列为全国第三批现场禁止搅拌砂浆的城市后,在“禁现”执法、培育砂浆项目、资金扶持等方面积极努力,争取把推广预拌砂浆应用工作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其与建设生态文明结合、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迎接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到来。
预拌砂浆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芜湖市被列为国家第三批砂浆“禁现”城市,市散办采取一系列举措来推动预拌砂浆工作的开展。
健全砂浆“禁现”政策配套措施。“十一五”期间,市散办把预拌砂浆产业作为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使用环节来培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力促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保障砂浆“禁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6年6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建委关于<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06]24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鼓励全市所有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2009年11月,芜湖市经信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芜经[2009]448号),明确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在城市规划区内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2010年10月27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办法>的通知》(芜政[2010]81号),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信委等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规定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并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延伸扩大至县城规划区和建制镇规划区的建设工程。规定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将招标项目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程预算列入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参照指导价格,将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列入投标报价,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一律不予备案、不予办理招标手续。规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图审、监理、质监等单位,应将该工程是否设计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纳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依法进行审查监督。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对未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单位缴纳的专项资金一律不予返退,并会同质量技术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使用单位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营造砂浆“禁现”宣传氛围。近年来,芜湖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离不开强大的宣传和引导,预拌砂浆作为后起的新型产业更加需要广泛的宣传和对接。首先,市散办组织本办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砂浆“禁现”政策,通过杂志、网络自主学习和地市调研交流多渠道了解预拌砂浆的概念、种类、原料配备、生产工艺及使用过程,储备业务理论知识,为推广预拌砂浆做准备。其次,联合芜湖日报社、芜湖电视台加大对省政府216号令和市相关砂浆“禁现”政策的宣传,真实性专题报道预拌砂浆产业发展优势、企业生产状况和推进建筑业向低碳节能转型的重大意义。再次,组织预拌砂浆企业参展“建博会”和省优质建材产品展示暨促销会,通过对预拌砂浆产品现场操作的展示、展销,大力宣传预拌砂浆企业及产品性能,加强与建设、施工单位的对接,促进预拌砂浆产品应用市场不断扩大。最后,利用每年的“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在建筑施工现场、重点工程建设立面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画册及预拌砂浆知识手册,同时利用市散办网站、《简报》等宣传平台积极投稿刊发“禁现”工作动态、学习心得等文章,营造使用预拌砂浆的浓厚氛围。
严格砂浆“禁现”执法工作。《关于加快我市发展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芜湖市城市规划区内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为严格贯彻落实文件,市散办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建筑工程质量、“禁现”执行情况大检查,均未发现现场搅拌混凝土违规行为,同时对砂浆“禁现”情况进行摸底,发现有建设工程已开始使用预拌砂浆。市散办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网站、邮箱地址等方式,受理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开展市场巡查,把“禁现”执法工作切实有效贯穿于日常“发散”工作中。
积极培育预拌砂浆项目。继2009年芜湖凝力干粉砂浆有限公司投入生产以来,市散办又引导安徽振利节能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线2条。此外,还积极培育县区发展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利用现有条件转产预拌砂浆项目。目前经县区发改委批准立项拟建预拌砂浆项目的生产企业有:三山区峨城粉磨有限公司拟建年设计产能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项目;南陵县欣诚干混砂浆有限公司,利用家发镇永林村大全水泥厂空闲场地30亩,拟投资3437.42万元新建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繁昌县红花山水泥有限公司,拟利用原有公司关停的立窑生产线改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随着这些企业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壮大全市预拌砂浆产业。
发挥资金扶持引导作用。为认真贯彻实施《芜湖市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资金管理办法》(芜财经[2009]458号)文件精神,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引导和推进全市预拌砂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2010年6月17日,市散办向各县(区)散装办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市级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资金扶持备选项目的通知》(芜墙散办字[2010]16号),由各县区散办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生产类、科研类和应用示范类项目。经市散办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筛选,通过召开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专家评审会,按规定程序在《芜湖日报》进行公示,最后确定补助扶持对象。通过加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扶持补贴力度,着力引导全市新建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现状
截止到2010年,芜湖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有2家,年产能分别为25万吨和30万吨,拥有搅拌车5辆、干混砂浆运输车7辆,额定量为100吨;干混砂浆移动筒仓70辆,额定量为730吨;干混砂浆背罐车6辆,额定量达60吨;拥有砂浆储仓罐35个,装载量30吨/个;装载量35吨~40吨的砂浆专用车8辆,并配有GPS、电子计量、加水、供电等系统。受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影响,2010年2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预拌砂浆实际产量仅有55300吨,使用散装水泥为9920吨,利用粉煤灰等工业废渣6440吨,节约水泥2212吨、石灰1659吨、标煤2212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977吨。
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一是砂浆“禁现”宣传力度不够。由于预拌砂浆是新生事物,无论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认识还是企业自身的发展都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文件、政策虽已出台,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强制使用预拌砂浆进行了相应规定,但要真正使建设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使之形成气候还需加大对砂浆“禁现”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是由于价格偏高和社会认知度较低等原因,预拌砂浆发展单靠市场推动难度比较大,需要政策强硬推动。预拌砂浆实行工厂化生产,一次性投资大,一般企业难以承受。同时,生产砂浆产品的相关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生产工艺要求砂子经过高温烘干处理,导致预拌砂浆的产成品成本偏高,加之施工方受眼前经济利益驱动较为突出,使用预拌砂浆在施工方遇到较大的阻力。目前政策执行、监督、查处力度还比较薄弱,预拌砂浆生产、流通、使用的供应链尚未真正形成,致使预拌砂浆推广使用进程艰难,预拌砂浆企业困难重重。
三是物流设施投资成本大。推广预拌砂浆是水泥散装化的有效措施,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必须有配套的物流设施装备。目前,在预拌砂浆领域的社会性投资还很少,生产企业不仅要投资建设生产线,还要投入大量资金配备物流装备,而目前物流设备的投资要比生产线的建设成本高。因此,企业在投资建设生产线的同时,还要购置昂贵的物流设施,加大了企业投资的成本,提高了投资风险,制约了预拌砂浆推广进度。
四是全市预拌砂浆行业尚未编制预算定额。使用单位难以结算,这无形中阻碍了预拌砂浆的使用。
今后工作目标与思路
预拌砂浆作为一种新型建筑材料,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难度较大,必须依靠政府推动,多部门形成合力;加快生产企业培育和工程应用试点速度;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是坚持政策宣传引导不放松。加大对政府相关部门、设计、图审、监理、验收和开发、施工企业的宣传力度,使建设单位真正了解使用预拌砂浆的综合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现实意义,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
二是开展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对接现场交流会并举办预拌砂浆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检测、施工应用技术培训班。把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其产品推介出去,把建设施工应用单位引进来,促成预拌砂浆生产、应用单位互利共赢的繁荣态势。
三是尽快制定完善预拌砂浆配套政策文件。联合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编制《芜湖市预拌砂浆预算定额》、《芜湖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关于登记备案的管理规定》及《芜湖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规划布点方案》,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好政策支持。
四是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培育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加快预拌砂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初期,凡符合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的均给予相应资金补贴,以此引导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五是加大砂浆“禁现”执法工作力度。拟联合市质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现场的执法巡查和产品质量抽检活动,以保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合格,建筑施工应用现场没有现场搅拌砂浆现象发生,强力推进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