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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整治违法建设 强化城乡规划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设报
核心提示:福州:整治违法建设 强化城乡规划实施
  2009年10月,福建省福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决定重拳出击,由市规划局牵头成立市级清违工作小组,在福州5城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按照“全面部署、突出重点、依法依规、分期分批、逐步推进”的要求,先后公示了9批次共270个违建项目。截至2010年年底,共清理整治违法建设3905处,拆除面积达152万平方米,遏制了违法建设的产生,保障了城市规划的实施。

  打下清理违建的坚实基础

  为了让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通过了《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市政府连续两次发布关于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清理整治的通告,为福州5城区内查处违法建设采取“铁腕”政策做好铺垫。随即,市、区两级成立了由领导挂帅的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小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拆违行动中,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并服从统一工作安排,形成上下紧密联动、横向相互配合的全市清违工作“一盘棋”的管理模式,集聚强大力量,确保清违工作取得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福州市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中,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执法部门要敢抓、敢管、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现象的发生。

  在整治过程中,福州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率先垂范。要求企业做到的,党政机关先做到;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先做到。某区政府率先自行拆除位于津泰路商业繁华地段的违建店面,取得示范效应,推动了全区乃至全市的清违工作。

  同时,福州市还通过设立并公布全市查处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及清违办公地点,搭建“12345”便民呼叫系统网络平台,畅通了电话、网络与信函等举报渠道。仅2010年就接到2673宗举报电话,受理了网络系统举报件1280件。由于认真落实群众投诉案件,使越来越多的市民关注、支持和参与清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规范清理违建的行政行为

  在确定违法建设拆除项目名单前,福州市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摸底调查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认定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正在抢建的、影响城市主次干道市容景观的、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影响旧(棚)屋区改造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项目予以优先拆除。

  对凡属于应被实施拆除的,不论单位大小、面积多少,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一视同仁,决不搞“法外开恩”。在此期间,部分属于省属单位违法建设项目也一并被拆除。

  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福州市还遵循了“以人为本、科学安排”的原则。在位于繁华商业地段的违建拆除工作中,清违工作小组事先主动和租赁商户以及业主单位进行多次沟通,消除误解和抵触情绪,最终由租赁商户写下了限期搬离承诺书,让商户有充分的时间消化库存货物、遣散员工和减少损失。

  此外,福州市还坚持“拆、建、管”并重,将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以及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治结合,美化环境。

  建立清理违建的长效机制

  自2009年年底开始的拆违行动,持续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力量之大实属少见。福州市通过总结发现,完善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日常巡查跟踪机制是这一工作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依托市区纪委、监察局、效能办成立清违督察组,制订督察工作方案,对一些有难度或者存在推诿扯皮的项目由督察组主动介入,确保清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和城乡规划局联合制订了《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

  在日常巡查工作中,福州市形成了大队、中队、片区3级监管机制,使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完善了对现行违法建设行为发现、报告、制止、查处的工作机制,建立违法建设项目台账和违法建设工作例会制度,确保违法建设查处到位。

  为了巩固福州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工作成果,防止违法建设反弹,福州市草拟了《福州市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及《福州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使拆违工作转入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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