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长沙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促环保建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湖南日报
核心提示:长沙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促环保建设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率队赴长沙市,就该市贯彻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进行执法调研。
  
  该条例于2007年11月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沙市已逐步形成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城市散装水泥发展格局。截至2010年底,全市有散装水泥供应厂家15家,散装水泥率达到50%。发展散装水泥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保效益。2008—2010年,全市散装水泥供应量1917万吨,相当于节约优质木材63.26万立方米,节约标准煤14.95万吨,节电1.38亿千瓦时,节水2875万吨,分别减少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7.57万吨、67.75万吨、3623吨,实现综合经济效益约12.35亿元。目前,长沙市城区全面实现了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4县(市)主城区及县城规划区外的重点工程、建制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现象基本杜绝。
  
  陈叔红充分肯定了长沙市的工作。他指出,贯彻实施《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大力发展散装水泥,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宣传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实施该条例的自觉性,要加强监督,完善资金管理,依法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