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实现施工现场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个监管环节联动,严厉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评估招投标工作。
二、充分发挥监理作用。建立规范高效的监理市场机制。切实提高监理人员素质。按国家规定计取监理服务费。
三、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切实保证大宗建筑材料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监管。认真做好施工人员技能培训。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建筑质量和施工、监理企业信息公告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信用惩戒力度。
五、依法办理各项手续。重点工程项目超前谋划、决策和立项。督促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建设法定程序。
关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6月9日-1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建筑法》,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开发数字建管系统,加快建设工程数字化管理步伐。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和中标后差额担保,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全过程网络监管。全面推行勘察设计综合会审和全过程造价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治理突出问题、打击违法行为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后清出或停业建筑企业44家。实行工程质量督察制度,通过日常巡查、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联动督察等方式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两年多来,我市先后获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优质工程2项、市政工程金杯奖1项。
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行业监管还没完全到位。由于建设工程量逐年加大,增加监管难度,租借资质证照、人证分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二是建筑工程设计深度不够。审查监管不完全到位,设计精品不多。技术设计与功能设计结合不够紧密,使用单位没有充分参与到规划设计中,个别工程使用功能缺失。三是监理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人员整体素质、专业水平不高,流动性大,存在租借资质、多地兼职、随意更换人员等现象。四是部分项目法定手续不全。由于一些工程立项比较晚,办理各种手续时间比较长,为了赶工期,边施工边办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现象。五是个别建筑工程仍然存在质量问题。表现为道路混凝土面层蜂窝麻面、道板断裂等,房屋建筑门窗变形、瓷砖脱落、外墙凹凸不平等。一些原材料质量低标准。施工人员素质不过关,流动性大,缺乏必要的岗前技术培训。
贯彻执行《建筑法》,提高建筑质量,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实现施工现场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各个监管环节联动。综合评估招投标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工程优秀施工和监理企业入围率。严厉查处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格把好涉及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将原材料质量监控关口前移,切实保证大宗建筑材料质量。加强对施工现场质量监管。认真做好施工人员技能培训。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建筑质量和施工、监理企业信息公告制度,及时曝光不合格工程,将“皮包公司”、“拼缝公司”、“问题公司”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信用惩戒力度。四是认真依法办理各项手续。重点工程项目超前谋划、决策和立项。督促建设主体严格履行建设法定程序。
















